超额认股权是指首次公开上市的承销商,在需求高的情况下可以出售更多股份的一种权力。
承销商一般是指具有一定销售实力,承担销售责任的商人,对商品销售承担相应的买卖责任,承诺商品买卖的责任。与厂家不同的是,承销商一般不承担生产,只承担商品的渠道管理及库存分配管理,在整个销售环节里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也可看作被生产企业分配较大管理权限的大代理商。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它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