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协会单位的职能是:
1、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2、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会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3、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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