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财务章的流程如下:
1、到中国人民银行预留公司公章的印鉴和财务章印鉴。
2、单位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前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若无上级主管的,则携带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3、刻章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原本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证明。
4、新财务章完成之后,需要到预留银行办理更换印鉴等手续。
财务章是财务专用章,是各单位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时使用的专用章,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经过单位领导授权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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