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属于管理费用科目。正确的做账方法是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业务招待费一般不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项目成本”等科目归集,已归集的要调整至“管理费用”科目。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供足够的有效证明或者材料,证明真实发生。不能提供的,不得税前扣除。证明材料的内容包括支出金额、业务用途、与客人的业务关系、招待时间和地点。企业投资者、职工的个人招待费、业余爱好费,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