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列报的基本要求包括:
1、依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
2、熟悉列报基础。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的能力进行评价,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以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
3、依据重要性原则进行项目列报。关于项目在财务报表中是单独列报还是合并列报,应当依据重要性原则来判断。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一般可以合并列报,但是对其具有重要性的类别应该单独列报。
4、保持列报的一致性。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采用权责发生制。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其他财务报表。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