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佣金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税,个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针对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销售佣金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佣金所得-800;针对每次超过4000元的销售佣金所得其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佣金所得×(1-20%)。
取得销售佣金的个税纳税人,可以委托提供服务的企业以代扣代缴的方式申报和缴纳个税;或者在取得销售佣金收入后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报和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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