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产品过期会计分录如下:
1、对于过期的产品,在进行报废审批前,应将原材料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2、报废时: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疫情期间产品过期,应先将原材料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然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后,根据材料报废的具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其中,疫情期间的产品报废,应属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引起的非常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若是正常损耗、管理不善引起的一般经营性损失,应计入“管理费用”;若有需由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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