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中级会计对于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均不需要提供工作年限的证明。若考生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则需要根据自身的学历水平提交相应的工作经验证明。
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会计工作年限的证明方法包括信息采集、继续教育年限、单位人事审核盖章。各个省份关于判定中级会计考生工作年限的方式都可能会存在差异,一般来说,社保缴纳情况、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所在单位盖章的考生信息表等,都可以作为判断会计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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