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口罩会计分录如下:
1、疫情期间企业购买口罩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等(根据使用部门确定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疫情期间企业捐赠口罩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口罩的会计分录,应区分购买和捐赠两种情况。企业购买口罩,应通过“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等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捐赠口罩,则通过“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科目进行核算,相关税费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