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
1、纳税人按照规定可不设账簿;
2、纳税人按照规定应设但未设账簿;
3、纳税人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
4、纳税人虽设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
5、纳税人纳税义务未按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提醒仍不申报;
6、纳税人申报偏低又无正当理由。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并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具体分为定率(核定应税所得率)和定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两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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