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发证机关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获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
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相关通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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