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免考条件如下: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税务师免考条件如下:
1、《财务与会计》免试需要考生已评聘审计、经济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
2、《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免试需要考生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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