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组织即民间非营利组织,其税务滞纳金可以进“其他费用”科目,在缴纳税务滞纳金时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然后在期末将“其他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至“非限定性资产”中,即借记“非限定性资产”科目,贷记“其他费用”科目。
其中“其他费用”科目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内容,该科目用于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的,无法归属到相关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或者筹资费用中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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