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消费税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企业发生的消费税,可以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应交税费”等科目处理,其中“税金及附加”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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