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是经济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简称经济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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