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权,英文名叫Tag-Along Rights或者Right of Co-sale,也叫做共同出售权。它是指投资者可以自动跟随原有股东出售股权的权利,也指在其他股东尤其是初始股东欲转让或出售股票时,PE有权按出资比例以初始股东的出售价格与初始股东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票。
如果被投资企业上市之前,原有股东,其中主要是指创始人和管理层,向第三方转让股权的,投资人有权按照原有股东与第三方达成的价格与条件,并参与到交易中来,各方基于持股比例来划分可出售股权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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