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备用金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备用金的核算,可在其他应收款账户内核算,也可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它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余额表示库存的备用金数额,并按照领用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分类账户核算。
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单位内部各部门或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防止个人占用过多的现金,可以有效地利用资金。各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完备的备用金的领用和报销制度,加强对备用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管理。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