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税务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的处理不同。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按照实际成本为计税基础,因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会计利得或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在企业收回或实际处置时,才允许扣除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的计税基础。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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