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会计的计量范围,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从社会保险费的确认、计提,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后期支付来看,这些环节是相互独立、相互分离的,但同时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
按照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应于职工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期间确认当期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作为对社会劳动者的附加补偿价值,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各相应期间,及时确认和计量这部分延期支付的款项,并计入当期成本和费用项目,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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