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保费收入的预估,为确保再保险接受人在分出人确认分出保费的相同期间内确认分保费收入,接受人应当建立预估方法或模型,对分保费收入的金额进行合理估计。同时,接受人需要进一步根据预估的分保费收入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分保费收入,是指明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业务时,按分入分保合同条款规定向分出分保公司收取的保险费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的规定,再保险接受人应根据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当期分保费收入进行专业、合理的预估,并将预估方法作为基准方法,将根据分保业务账单处理作为备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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