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金融资产的一种。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债权投资”科目,核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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