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可抵扣部分如下:
1、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属于规定标准之内,则按照实际数税前扣除。对于超过标准的,则按照标准进行扣除。
2、利息费用:属于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的是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那一部分,而不可扣除的则是超过的那部分。
3、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对于没有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那一部分,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之外,企业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对于不超过当年销售,即营业收入15%的那一部分,是允许税前扣除的。而超过的那一部分,则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