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会计初级报考条件为,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初级会计考试的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