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北京报考人员可以通过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站(http://kzp.mof.gov.cn/)进行初级会计证考试的相应科目的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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