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理基金的来源为:国家规定每月按使用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和规定的提存率计提大修理基金,计入产品成本,然后从产品销售收入中收回相应的货币资金,积累起来作为大修理基金。大修理基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的大修理基金提存率,从生产成本中提取而形成的一种资金来源。
大修理基金主要用于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和地面工程等大修理的实际支出,以及大修理借款的利息支出。为了正确地使用大修理基金,企业必须分清大修理与中,小修理的界限,同时还要划清大修理与更新改造的界限以及大修理与基本建设的界限。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提高固定资产的效能,大修理往往和技术改造结合进行。在保证固定资产大修理的前提下,大修理基金可以与更新改造基金结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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