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的经济实质是源于融资租赁的成立与确认,一项融资租赁得以成立的根源又在于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从出租人转移给了承租人。首先从承租人来考虑这个问题,当承租人资金缺乏和周转不通的情况下,对于必需设备的购买,承租人会选择融资租赁。假若不选择这种方式,而是通过资本市场来获得必要资金,再通过商品市场购买所需资产,两次交易后也可达到融资和融物的目的,不过承租人必须偿还所借本金和产生的利息。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达到目的,也必须承担在第二种方式下融资的代价,不过这种代价支出不像第二种方式下利息支出那么明显,是隐含支出,可以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视为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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