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稳定假说认为,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信用创造机构和借款人相关的特征使金融体系具有天然的内在不稳定性,即不稳定性是现代金融制度的基本特征。该理论还把金融危机很大程度上归于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但其潜在和更重要的内涵在于表明金融危机是与金融自身内在的特征紧紧相关的,即金融的内在不稳定性使得金融本身也是金融危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金融不稳定假说是一个关于债务对系统行为影响的理论,并且考虑到了债务成立的方式。与传统的货币数量理论相反,金融不稳定假说将银行业务视为寻求利润的行为。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