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金牌奖励无需缴纳个税,而取得奥运金牌奖励的情况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项第一条所包含的由国际组织颁发的体育方面奖金的项目内容。鉴于2022年所举办的北京冬奥会,我国也推出了相应的个税优惠措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中第三项的第七条内容规定,对于参赛运动员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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