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税收业务,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和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措施的行为。税收保全措施的主体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措施物的对象是存款、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则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我国对于税收保全措施的实行和监管,通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内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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