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级会计考试的条件要求为,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三门科目成绩合格,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合格通过中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出具后咨询所属地区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或财政局了解证书的领取方式和领取时间,需要现场领取的地区,考生应当携带合格成绩单、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等资料至现场提交领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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