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交易过户的办理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因法院扣划、破产清偿原因造成的非交易过户:须由相关的司法部门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和转入的托管账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2、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由赠予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证券交易卡、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
3、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由申请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证券交易卡、证券账户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