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考试必须一年内通过,两门考试科目都必须一次性考过才算考试合格。
初级、中级审计师考试科目分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高级审计师考试科目为《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
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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