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指企业的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的情况,混合销售的实质在于企业销售货物的行为和提供服务的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和内在的联系。混合销售是作为增值税税务处理的内容之一,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中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