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特征,是指法和上层建筑的其它现象相比较,其所具有的主要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国家制定,是指由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创制法律。国家认可,是指国家承认和赋予某种习惯、判例、法理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统治阶级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通过国家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和比较定型的、基本的行为规则。它规定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应该这样行为或不应该这样行为,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它的对象是抽象的、一般的人,在同样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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