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增值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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