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弥补指企业在进行当期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可以将以前年度所发生的累计亏损金额用于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实质上是国家推行的用于降低企业税负的一项税收优惠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十条的内容可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而亏损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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