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核算模式的概述,主要可分为以下三方面:
1、“双功能”。预算会计通过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三个要素,对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预算收入和全部预算支出进行会计核算;财务会计通过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要素,对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2、“双基础”。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3、“双报告”。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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