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报考中级会计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海市中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中级资格考试大纲,其考试内容不超出考试大纲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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