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小微企业可以开具电子或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完成相关发票票种的核定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领空白发票,然后通过发票开具系统进行开具。其中发票是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小微企业在完成发票的开具后应当将发票的记账联留存以作为财务人员账务处理的依据,并严格遵循税务机关的各项营改增规定完成当期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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