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辽宁中级会计师考试,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还可以携带免套非立体式不带存储功能的电子计算器进入考场,但不可自带演算用纸和演算用笔,由考场统一提供,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
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带存储功能的电子计算器之外的其他物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生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带存储功能的电子计算器之外的物品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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