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cpa《经济法》科目的考试,必带物品是准考证和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没有这两样考试身份证明,应考人员将无法进入考场。应考人员还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铅笔、直尺和不具有文字储存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等进入考场。
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书籍、纸张、饮品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应当存放在考场内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应考人员由于答题需要可以向监考人员申请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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