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注册会计师部分科目的免考,注册会计师的免考措施目的在于提高考试工作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及避免考生重复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情况的发生。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规定,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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