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学理解释,是指在没有法定解释权的机关、组织或个人的情况下,对有关税收法律或法律条文进行的学术性、教育性、宣传性的解释,即依据法学理论对税法所作出的解释,属于税法解释中的一种。
税法学理解释可分为两种,包括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两种。其中,文理解释,是指依照文法作出的解释,也就是对税法文字的含义进行解释;论理解释又可以分为扩张解释、限缩解释、系统解释、目的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是指对全体法律和法律各条文间存在的内在联系进行解释,属于法定解释的范畴。税法学理解释对税收法学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后续立法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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