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扣税,是指雇主给付非居民,包括雇员、商业伙伴及海外代理商时所应缴交的税务。当支付相应款项给非居民时,必须预提该款项的一定百分比作预扣税,是由东道国政府按支付给外国投资者的股利、利息、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等所计征的税种,即预扣税必须缴纳给该国政府的税务局。
其中,预扣税款项包括向海外代理商支付的佣金;向非居民的董事支付的董事费;向离岸专业会计师支付的费用等,且必须在支付款项后,当月15日前缴纳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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