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所得税指有限合伙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可以委托财务人员通过网上提交的方式或携带申报表等资料至现场提交的方式在纳税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合伙企业的类型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