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机考模式下,考场会提供草稿纸。考生不得自行携带。待考试结束时,考生应当听从监考人员指令,停止答题,将草稿纸整理好放在桌面上,等候监考员清点回收。
考生还可以根据需要携带符合条件的考试用品,如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铅笔、直尺,以及不具有文字储存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等。但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书籍、纸张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
若考生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则应当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未按照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考生,将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监考人员将终止该考生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此外,由省级注协给予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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