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企业所得税指以公司制为基础进行生产经营企业在纳税期末所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公司制企业应当将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等信息反映在纳税申报表中。
公司制企业所得税与合伙制企业所得税相对应,其中合伙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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