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商誉,借记“商誉”等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可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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