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中,抄袭属于违规行为,是不允许发生的,将受到相应的惩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考试实施期间,应考人员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或者其他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以口头或者打手势等方式传递考试信息的,考试开始后被查出携带电子作弊设备、通讯工具以及使用规定以外物品的,交换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的,监考人员对应考人员当场作出终止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的处理,并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不得参加以后连续5个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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