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追溯调整指在企业所进行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中,对企业实际发生且暂无合格凭证的情况于后期进行追溯调整的过程,其实质上是税务机关对企业的一项税务权利保全措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中第十七条的内容规定,除特殊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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